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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31日 星期一

女性的力量

話說張無忌幫謝遜及周芷若驅毒,驅到第七日上,忽覺她體內有一股陰寒的阻力,跟他送過去的九陽真氣相激相抗,周芷若雖盡力克制,仍不易引導九陽真氣入體。......張無忌隱隱覺得她體內陰勁此時雖然尚弱,但日後成就,委實是非同小可,贊道︰“芷若,尊師滅絕師太真是一代人杰。她傳給你的內功,法門高深之至,此刻我已覺得出來。你依此用功,日後或可和我的九陽神功並駕齊驅,各擅勝場。”

語言給予人類的暗示很不可思議,例如「陽」常和「剛」一起用,以「陽剛」來形容男性;「剛」亦和「強」一起用,而成為「剛強」。久而久之,常會讓人有錯誤的刻板印象,即屬陽的男性是力量的代表,即使老子早就告訴我們:「天下莫柔弱於水,而攻堅強者莫之能勝。以其無以易之,弱之勝強,柔之勝剛,天下莫不知,莫能行。」

話說這次巴西出差,地陪告訴我們一個歷史,也再次印證了女性的力量。話說巴西和美國的白人在立國初期都到非洲綁架黑人到新大陸奴役。男性上了手鍊腳鐐以從事苦力,而女性則負責做家事及哺乳的工作。這些白人小孩出生之時,當然不會像大人一樣天性會歧視不同顏色的人種,所以基本上是天真可愛的,這點無庸置疑。而黑人女性在哺乳之時,想來也和這些白人小孩建立了相當深厚的情誼。無論是哺乳之恩,或是撫育之情,造成幾代之後,在巴西這個移民國家少有膚色的種族歧視,或者說沒有黑人白人之間的歧視。而巴西的棕色人種也特別多,甚或黑人會生出白人寶寶而白人會生出黑人寶寶,只因隔了數代基因又再次突顯。女性以其獨特的力量,綿綿然,細細然的影響著人間事物,慢慢地隨著時間而改變不合理的事。比起用戰爭、流血來革命,其造成的效果不但和緩而更加有力有效,豈不令人謂嘆?

另外,ted.com有一個演說也在告訴我們相同的事-破除剛即強的思維,擁抱心中的女性特質,柔亦可為強:
http://www.ted.com/talks/lang/chi_hant/eve_ensler_embrace_your_inner_girl.html

下次看到外表剛強的人,其內心的狀態是相反的也極有可能的啦!

2010年5月25日 星期二

亂而無道

看著自己大口喝酒, 大口吃肉。看著自己侃侃而談, 東評西價。亂矣亂矣,無道也。
我不禁有點自責,但卻又意識到不該自責。這些都表示小我異常熾盛,大我消失無蹤。但我意識到了,而且有些當場就意識到了。我咀嚼著肉塊,感覺肉汁在我嘴裏的滋味,我試著回想這是否為打從遠古開始的啫血,我完全沒有概念,找不到蛛絲馬跡。
我試著從別人的談話中,感受自己的價值,也感受自己其實很想要別人重視自己。所以當他人有勢利的行為時,我也常有衝動想告訴他人自己的輝煌歷史。這也是種勢利,但,還好我看到它了。
如果事情有那麼多要處理,那麼要如何才能安然從容? 這在商場真的很難嗎? 如果事情要完成,必要靠很多人的幫忙,如果沒人可幫,就得靠自己了。那麼又如何有足夠的智慧以不涉及價值判斷及特殊立場來完成? 又如何能從容不迫? 隨時觀呼吸嗎? 好吧,來試試,再來試試。但可以知道的是,自己的步調會受外界事物不斷牽動,而讓內心及行為煩亂。這個商場的修練,真的是個很難的考驗。

2010年5月18日 星期二

死刑對答(3)

A:我很好奇,我的兩個小孩都是那麼的天真可愛,從他們出生開始,做了多少令人瞠目結舌的事,包括無法分辨自已的排泄物是什麼而在手上把玩,包括無法明白馬桶裏的水是什麼而將手伸進去攪動。這樣的孩子,會長成這樣的兇手,令人無法相信,但卻是事實。那麼我們可以將這種罪行完全怪在“十幾年前還是個天使“的年輕人身上嗎?如果這個年輕人要負全責,那麼我們為何要有所謂監護人?在他的成長過程,受過多少的心理創傷?曾經有多少次需要他人指引在社會生存的應有調適?其他孩子、老師是否在他成長過程也無意成了幫兇?他的父母可能要負最大的責任,然後是他的同學、所接觸過的成年人,老師。然後是他父母的父母,然後是父母的同學、所接觸過的成年人,老師...。如果說18歲以後要對自已的行為負全責,那麼18年來形塑他的人格、心理的種種人事物又要誰來負責呢?

請停止將系統性的問題怪罪在單一個體上吧!沒錯,這個社會充滿了許多真情、溫暖。但是矇上眼睛也無法躲避的是,有太多無情、殘酷的事發生在同一個社會。光是將他的生命奪去,就能蓋掉這些冷酷事實嗎?

J:設身處地很好,但這件事歸咎於系統是不太現實的,一種米養百種人,人也始終要獨力承擔一些事情。而受害者的心不是藉此平撫、但能藉此停止受折磨,他們才是在吶喊的人 吧。

A:要如何指出尚未考慮週全的事,而能讓討論繼續下去,又不會傷害到任何一個人的心情?這種智慧好難。就好像許多辯論到最後都變成意氣之争一樣。就好像許多事情最後的發展都會失控,因為人們是多麼容易受情緒的牽動啊。(我不是說特定人物,請明察。這只是個感慨。)

所謂的不現實,其實是一種貪圖方便的變形-由於我們不願付出社會成本,由於我們不願從根本解決問題,所以我們用最快卻最不公平的方法來對待另一個受害者,也就是犯人,用人類最沒權利做的事來維護眾人之便-奪去他的生命。如果一個人勇於承擔一件事,那麼我真的很替他高興,因為他被教育的很好,而且理性、覺知等特質都發展的很好。但有多少人有這種幸運呢?如文中犯人一樣,難道他真的受過這麼好的教育還犯這種錯嗎?我想很難。

那麼受害人怎麼辦?改變以牙還牙的古老思維。難道已廢除死刑的國家沒有受害人?再想一想自已為了生存又殘害了多少生命?雖然許多人會認為除了人類以外的生命,本來就是食物鏈的較低階級。如果是這樣,那麼有錢人,或高智商者、或孔武有力者,是否有權奴役其他人呢?我們是否也認為所謂的精英份子有權奴役我們?我想大家都有答案。所以東西方的宗教都在強調寬恕,不是沒有道理的,因為想想自已就明白自已是多麼不完美。犯人獨自承受無期徒刑已是卑微的人類、不完美的人類的所能做的最嚴厲的自私行為了,不要再錯下去了!

但無論如何,廢除死刑是不適合目前台灣社會的,唉...

W:當一個人成長為成人, 甚至是在有思考與行為能力的人的時候, 就應該也必須為自己的所有慾望與行為負責, 而非在犯錯與犯罪之後, 才會環境讓他變成所謂的"罪犯"或"罪人"...在不堪與苦難的生長環境也有努力求生存與用盡心力求上進生活的人, 再好的成長環境也可能會有墮落與自我放棄人生的人...這是對與錯要怪在他們的成長環境嗎?? 其實不然...人之所以為人,最基礎的價值是在於對自己負責不是嗎?? 如果每個人都有絕對的自由權,一個喜歡穿著輕薄點的女人,這樣的行為有所謂的原罪嗎?那麼海灘上穿著比基尼的女人不就都是罪人, 但可看見與聽見的案例是強暴犯與強姦犯最常說的理由就是因為被害人穿著暴露吸引他們犯罪,這樣的理由是也能被接受嗎???
這個世界過得不快樂與生活辛苦的人多的是, 如果每個人都是靠自己的慾望在完全本我的主義下生活, 還有什麼樣的人權是可以被保障的...

一個老廣告詞"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這句話是對也是錯, 並不是所有的事情所有的欲望都是"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教育的意義除了開發每個人的生存能力與潛能之外,另一個反向的重點就是讓人學會設限, 不管是社會道德、約定俗成的規矩、強定的法律都是會了保障每一個平等人權所設下的共同契約, 這契約不是不滿意就可以不要的, 也不是因為抱怨與怪罪就可以被便宜的, 價值與公道是自在人心...

A: “成人要對自已的行為負全責“,這件事,如果不是用在管理學的陳腔瀾調中,而是用在法律中的話,那麼這件事和死刑存廢是同一件事。不能拿這件事來反對廢死刑。基本上廢除死刑就是就是認為“成人“的過程有太多環境(包含人事物)因素,而要讓人負全責實在太不公平。
當然,相同環境下,出來的結果當然有可能會不同,因為初始狀態不同,即使環境一樣,結果也會不同。但這不影響系統思考的觀念。例如每個人的血型不同,基因也不同...。(這是做實驗要注意的事之一)
Dear W, 至於人的基本價值是什麼,可各方說法不同,因為價值觀本就不同,這個觀點和人本主義在廢除死刑的議題裏的到底代表什麼,我真的看不出來@@?

死刑對答(2)

S:死刑是在法官判決時還有一個最後絕招的選擇,畢竟對某些人,死刑是有最嚴峻的嚇阻作用。
A:不,生命太可貴了,任何人都無權剝奪他人的生命。我們這些平常人,沒人和死刑犯有同樣的遭遇,沒人可以保證在同樣的境遇下,會不會犯同樣的錯。就算保證了,也沒人會信。所以他們也該得到相同“再一次的機會“,例如讓他們重新認同社會,讓他們得到心理治療。但是這些不一定有用,因為他們就是因生存資源不同常人,所以就算給他機會,也不見得有用。這種系統問題,以取小我之生命以全大我之私而得以摭掩,是完全不可取的。所以先進國家廢除死刑,尚留有無刑徒刑,及許多相關的治療、課程及配套,這才是值得我們深思的。雖然不一定有用,現代心理學畢竟尚有其極限。因為在心理產生作用之前,還要有倫理產生作用。否則肉食性動物如虎獅等不早該羞愧而死?那些父母不照顧子女的物種不早該心裏坑洞如谷,彼此殘殺?

另外,嚇阻如果真的有用,就沒有死刑犯了!只因犯罪的那一瞬間,早已不是理性在引導,而是情緒、仇恨在引導犯人的行為。甚至連謀殺也是長久的情緒及生存資源缺乏所累積的行為。
S:你無法知道法規對那些最後沒有殺人的人是不是有嚇阻的作用。要不要判死刑是法官可以決定,所以我說這是最後一道防線。我們對人腦的發現還不足以知道如何運用治療途徑去解除一個殺人魔極盡所能的殺人意圖。而我也先說了,這樣的方法是在人類進化到某個程度的心靈層次之前可以採取的。
A: 1. 法官也是人,學法律的未必有那麼大的系統思考範圍、也未必明白該殺人犯的生長背景,甚至連去明白的動力都沒有。更甚者,難道當法官的沒有自已的心理坑洞嗎?難道其裁量權不會受自已的背景影響嗎?廢除死刑,就是要確保一個人永遠沒有資格去審判另一個人。這才應該是最後一邊防線。
而所謂的殺人魔,難道沒有其系統背景嗎?我們來看任何一個戰爭英雄殺的人,會少於我們所知的任何殺人魔嗎?尤其是愛因斯坦對原子彈的懺悔。那麼,成為英雄,只是以人類社會的角度來決定其是否英雄。而殺人魔也只是以人類社會的角度來看而成為殺人魔的。那麼,生命是人類社會所給予的嗎?如果不是,那麼誰有資格奪取?更何況任何罪行都可以說是一個系統運作下的果而已,有多少人在無知下成了幫兇呢?
還不只如此,如果眾人口中的殺人魔自小受的倫理、道德系統就和平常人不同,那麼連心理治療都派不上用場。我們根本沒機會改變他!但這在一個社會中卻是事實-生存資源不同的人群,他們的觀念先天就不同。

2. 正好相反,尤其是人類心靈還未進化之前,更要採取廢除死刑。因為人的智慧不知他們無權奪走他人的生命,而其心靈也無法以同理心去看待一個殺人犯。所以更要廢除死刑以防止人們(心靈未進化者)繼續犯錯。如果人類心靈已經進化,那麼死刑反而不必廢除,因為法官沒有坑洞,能和本體接觸,自然曉得有同理心,曉得宇宙運行的道理,判除死刑是他決不會做的事。放眼歷史,哪一個得道者曾經奪取他人生命呢?唉。

2010年5月14日 星期五

如何踏出那一步?

57路往公司的路上,一個普通男人坐進了車最後頭的唯一空位。片刻後,上來了一位銀髮老婦,但可惜的是,車上所有博愛座都已坐滿。所以老婦只好抱住鋼管,在搖晃不已的公車上站著。台北縣公車對老人家來說根本就是種折磨-底盤高得不像話而且每個司機都在趕路,甚至連下車難以安心,等車的人也常因公車過站不停而望車心嘆。更何況是以超強的馬力和良好的剎車系統來和機車、汽車爭道-連壯士都很難安坐車上,更何況是老人。
這普通男人張望許久,老婦附近沒人想讓座給她。而他的座位離老婦有點遠,又是在這種倏動倏停的車上,要怎樣才能給老人家一個方便?他有點心亂,有點想放棄。內心掙扎許久後,碰到了一個很長的紅綠燈。這時,所有的藉口似乎都已消失,他站起身來,走向老婦。但一個年輕人A看見有位置,立刻採取行動,普通男人立刻拍年輕人A的肩,並簡短說明是要給老人家的。於是他又往前走,一位歐巴桑也採取行動要坐到空位,普通男人又急忙請她讓給老人。最後老人家終於坐到了位置,而原本坐在普通男人旁的年輕人B也讓座給歐巴桑了。

最後,老婦和歐巴桑開心的在車後聊著天。艱鉅的任務總算達成。

我們常會不去做自已認為正確的事情。可能是安於現狀,可能害怕改變,也可能是擔心別人的想法,陌生人的想法、同儕的想法。這些因素常會阻止我們去追求自已的理想,理想的事情、理想的人、物。這時候,需要什麼樣的契機才能讓人做出改變?在我來說是對事物的洞見,一個讓我相信並堅持的價值。這樣的一步,看似平常,實際上也一定平常,但內心也必定改變了一點點,那麼累積了許多這種改變,會長成什麼植物,開什麼花結什麼果呢?不知道,這屬於心理學的領域。但相信在面對未來及抉擇時,會更有勇氣追尋理想。

那麼我們是否也可以從「做平常想做而沒做的小事」開始呢?

2010年5月6日 星期四

勇士的幽默

主管出差去,許多事情落到我頭上(Why me?)。平常沒事還好,週二一開會,挑戰就來。當同事們把問題一個個倒出來後,我開始一字字聽,一句句解。厭煩的感覺不禁湧上心頭 - 怎麼那麼多事?當年當主管的感覺再度浮現,所不同的是 - 如今我帶著覺知。

從前的我,一心要將事情做好,每個細節都不放過,每件事都要仔細追踪,直到做好。追根究底,發現了大大的「我執」在內,這是他話。而且,看事情的角度死板板的,認為公司利益至上,唯公司有利,則個人有利。這個系統原則正確而不必改變。每件事都嚴肅對待的我,加上處理的事務是設計驗證、客戶服務,也就是公司所有負面事項都倒向我這來,即使我努力去承擔,卻也擋不住負面的力量。

一年半後,我回來了,帶著成為勇士的期許面對種種挑戰。很快的發現,負面的事物仍未改變,甚至還有點增劇。我冷靜的內觀著一切情緒、思想,以及那些厭煩、單一角度的反射思維。直接面對它,承認它,最重要的是用更大的系統、更多不同的個體角度來思考面對的每一件事。事情起了變化。

從不同個體的角度來思考,很容易發現每人信仰的價值不同,所以面對事情時的態度就不同。勉強獅子吃素,恐怕不易,除牠自已願意。
從更大的系統來思考,也很容易發現凡事都像兩面開口的劍,一面解決了問題、另一面製造了問題。「道常無為而無不為,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化;化而欲作,吾將鎮之以無名之樸。夫亦將無欲,無欲以靜,天下將自定。」這種智慧太高,我還參不透。但在不同的系統中思考,則縮放自如,找到合理的最大利益,也未嘗不可。
如果一個組織找到老虎當貓養,老虎不是變貓,就是吃不飽走人。變貓有錯還是吃不飽的錯?用幽默感來面對每一件事,就是在許多不同角度之間,找出一個大部份人都可以輕鬆面對的看法。也就是心智已不再固守著自已的看法,而能用他人、眾多不同背景之人的看法來解讀一件事。之後,則要勇敢面對問題、處理問題。所以,自我開始崩解、大我開始成形。如果思考的系統不斷增長,如同宇宙、如果思考的角度不斷增加,擴及每一人,基本上你已與宇宙同心。如果不再有反射性的求生思維、反射性的固守「我執」的看法,而時時都保宇宙心,那麼你與宇宙何異?汝即道也、道即汝也。

現在的我會說:問題果然一直存在,那麼挑戰這些問題不就令人雀躍不已?問題果然一直存在,那麼機會之門等於一直開著,活在世上不亦樂乎?

2010年5月4日 星期二

死刑對答

wu:關於"死刑"存廢議題...   近一百年來的歷史,歐美這些所謂先進人權的國家,發動過多少戰爭,殺死的無辜人民更甚死刑所殺死的人數,也許人命的價值不是因為多垮可以評判哪一種才是"罪過"... 如果說因為"反恐"而發動戰爭是一種合理的正義,為保護大多數善良的百姓,死刑的保留何嘗不是為善良的人們保留生活無恐懼的人權... "死刑"不是處罰有罪的人,人都死了還有什麼賠償社會可罰的條件;對於受害者禍受害家屬也不會有所謂等值"賠命"作用;"死刑"唯一的作用,是警世與警惕想要犯罪傷害別人性命自主權的人,作為對等對於不尊重生命、自由、財產等人權的歹徒有一條人類社會最後的共同制約...
huang:我覺得不該用一個小部份來取代整體的全像。當然不能否認的,有典型存在這回事,但永遠也不能否認有獨特的個體。例如用日本對華戰爭來做為日本人的全體象徵,甚或永久象徵。日本發動戰爭時,有多少人不願意打仗?我不清楚,但不會是全部。那麼想打仗的裏面,又有多少是深思熟慮後,認為要打的呢?我想百分比一定更少。
就像我深思熟慮後認為不該繳稅養一票無用之人,但我仍繳了(哈)
另外,也可以肯定的是,西方國家也有大部份的人不知死刑何以存,何以廢。只是我們無法統計死刑是否真有恫赫之力,而讓犯罪的比例變小,因為社會環境變動太快了。但可以明白的是,死刑存在,犯罪的人,或眾人口中「不可寬恕」的人也依然存在。而更值得讓人深思的是-其實每個死刑犯的過錯,人人都可能是幫兇啊。
wu:歷史存在的意義,不在於過去的時間長短,討論一段歷史是多數人或是少數人的共業;歷史的價值是在於對人類生命延續的經驗傳承與教訓警惕,人類社會學的進步就是靠歷史不斷進行演化的結果...
  因果總是相生相隨的,每個當下都是會有選擇權的,也許大多數人都是所謂的平凡人,所以是在於有選擇權的當下,卻沒有選擇讓自己得到不悔的結果,甚至更多的時候更多的平凡人選擇的是會後悔的結果,傷害、殺人的人就是這樣的極端普世價值偏差的選擇的一種,換言之選擇這樣的行為的人所得到結果當然不是可以被接受的;"死刑"就是保障多數人的一種社會價值的選擇權;
不論是哪一種刑法,都會有輕重的爭議性,重點在於每一個人的價值都不一樣;即使是"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也不一定是最正確與公平的民主作法,而"多數尊重少數"也不一定就是最佳的民主風範與德行一樣,有思索才會找到更進步的解決方案(社會或人類共同價值)...
  不平則鳴是一種可選擇的態度,而何種選擇才會造就是"公平"的結果,這是不可對等而論的,多數人或少數人都有過選擇權,保握當下就是每個人對於自己的選擇權提出什麼樣的聲音,人類社會與生命存在的正義才是凌駕於所謂的國家和政治正義之名之上...
  平等互惠的對待當代的普世價值,即便不是最好"公平"律法,但也會是維持現代秩序的一種方法,人性本善與人性本惡都是一體兩面,中庸之道在於維持這一體兩面的平衡,個人認為"死刑"絕不是最好與最終處罰方式,但是對於現階段的人類生態,這是一種維持生態善惡平衡的一種有用的方法。佐證在於人類過往數千年的歷史裡,一段亂世重典的朝代過後,可換來的是100~200年太平盛世,個人認為"死刑"的人命價值便是為後世消極警惕,與積極的教育造就太平...
huang:很高興看到對於死刑存廢的討論,而不是一味對死刑犯的情緒性批判。
人類社會的演化的確是靠著時間及種種歷史教訓。所以西方社會的進步,也在於至少看起來相容於廢止死刑,而台灣則不相容。
有關於當下的選擇,的確是一個需要考慮的重點。從一級謀殺來看,台灣是判死刑的。但是如果是盛怒之下而起的殺機及行為,大部份都得到法院的減刑。其原因就在於沒有人能夠自外於情緒(在此不必討論得道者XD)。但是一級謀殺者有選擇權嗎?從系統觀及心理學來看,答案也是否定的。並不是每個人都受到良好(或極好的教育),知道守法很重要、也不是每個人都有十足的理性來判斷每個他遇見的事。從父母如何對待子女,到學校團體生活、社會媒體教育,每件事都形塑了個人的性格及他所未能察覺的潛意識。人真的有選擇的機會嗎?人真的有所謂自由意志嗎?一個人對事物的看法,受到的制約不勝枚舉-媒體廣告的暗示,家庭成員的同化,同儕的壓力...。試想,當課堂上的老師未得到信任時,和你喝酒吃肉的同學及外面兄弟會不會得到較高的信任?又試想,社會什麼時候掀起減肥風而認為瘦的女人才美?(相信50年之前太廋的女人,多少會被認為是貧窮的象徵)我們真的有把握找出真正發自內心,完全未被異化的美女典型嗎?又試想,多少人未具備思考能力,只靠眼前的狀況行事?我們的情緒及理智引導著我們,而有多少時間是理智完全缺席而造成所謂情緒失控的?更何況對於情緒的處理,大部份是習自父母、及和父母相處習得的方法?我們無從百分之百確切得知極其冷靜的殺人魔是否全靠“理性“殺人,但我們不能因為有人罵了皇帝,就禁止所有百姓說話。因為大多數人都是平常人。平常得受潛意識指引,平常得為了求得生存而妥協,平常得以自已學到的法則來求生存,而不是社會的法律。
死刑的存廢,我認為不是著眼在刑罰的輕重。而著眼於人類自覺到無權去判斷另一個人的價值,更何況是奪去其生命。也因此,許多西方的素食主義者,不是因為宗教的威脅才茹素,而是出自於一種普世的關懷,認為沒有所謂絕對的公平,也因此沒有所謂絕對的正義。什麼樣的普世關懷?生存資源的實質不平等,而造就了不同階級,但不同階級間不應是奴役的關係,而應是合作的關係。如果資源比你多的人可以奴役你,你願不願意?多數人不願。但實際上這種情形存在嗎?我猜想多數人用力的點頭。但我們仔細想想,我們是否實質地奴役了其他的階級?是的,因為工作時數和所得不同。因為能力不同,地位也不同。因為腦的進化程度不同,所以許多本質上不同。於是有些階級成為盤中飧,有些階級成為饕客。所以我們自問是否真的有權判斷生存資源少於我們的階級嗎?以及他們求生的過程是否合乎“正義“?誰的正義?或許又有人問已經有了數億身家的人,還要貪污,就是罪無可逭。這種想法中隱藏的邏輯是,生存資源必為金錢物質。難道不可能是金錢物質所包覆的不安全感、對“父母親的愛“的渴求、和自尊自信?
這也回應了所謂現階段的人類生態問題。這個世界被物化了,人類社會誤認在物質科技的成就是一種完全的進步,卻忽略了心靈上的枯竭。我們被教育成追求各種成就,以滿足心中的空虛,我們以物質享受來填補內在坑洞。尤其是這個時代才需要廢止死刑。因為他們沒的選,他們的錯,國家社會的系統要負大部份的責任。尤其是我們不經意、或在無知的情況下助長的錯誤價值觀。包括如何看待物質不夠豐裕的人,包括如何被情緒及無明摭掩而造成的衝突,甚至造成孩子個性上的偏執,也包括我們不斷地付錢給第四台,助長物質文明及資本主義,讓商業形塑我們的審美觀、價值觀,還包含我們如何傳遞資訊給下一代-那些人你羨幕,那些人你蔑視,那些人你...。重法不可否認的可以得到秩序,但人心的和平喜樂,永遠來自關懷、體諒及自省。
另外,對於犯罪者的選擇,我寫得不夠清楚。應述明為一種是理性未引導其行為和另一種是他們根本不認為是犯法。
wu:不論是"贊成"或"反對"都必須要知道自己的中心思想是為誰而戰?為何而戰?
至於個人現階段仍維持贊成的原因,僅是取決於目前還沒有更加有效嚇阻與防範犯罪的方法...

不論是哪一種生存之道、循環之法都是有捨亦有得,諸相最終是空...

倘若同意"萬物平等",所有的生命都會是在同一個基準點上,每日所食,哪一種不是剝奪其他生命所得,即便是吃素食所進食的一草一葉又何嘗不是一個生命,生命的價值是在成全另一個生命或其他的生命...生存的法則,就是"自然"賦予的道法,人處其中法不離道,道自然會運行生生不息...天道無私無仁,勢必須靠人道行義,以求得"仁"...
"非心"為"悲",接不在本位與其位才能真得同理心,"悲者"非"義"也;"艸絲連心"為"慈","慈者"非"仁"也,此亦為天道,育德於眾(人性本善論)、善惡終有報(人性本惡論)才是管理社會群體之大法...
huang:有效嚇阻及防範犯罪其實都隱含了一個人必須對他的所有行為負責的邏輯在內。但事實不然,尤其是在處理死刑這種議題上。只因為我們不能將系統的問題,歸咎在一個victim身上。即使我們無法找到有效嚇阻及防範犯罪,我們也不能讓剝奪他人的生命以成就就大我(社會國家)之私。我也只是相信這件事。
佛教初立之時,其目的在離苦得樂,而將其法傳諸世人。其本意也在於慈悲的大願。如果一切是空,那麼又何必慈悲呢? 佛陀又何必傳法?
據我所知所謂"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即在我們的專注力已經強到可以分辨大腦在人類學習生存之道而給予的錯覺。也就是得以照見五蘊皆空。而這種路途也可能是人類再次進化的方向之一。
日本的佛教對於佛陀所言:「天上天下,唯我獨尊」的說法是: 在這宇宙中,有使命是唯有我輩(人類)才能完成的。這個使命是什麼?
我沒有研究,答案可能是考古學才能提供。而我的猜測則是調和"有情",讓人類繼續進化。所謂萬物平等,並不是一個事實,或許道顯化為萬物,但實質上萬物的確不平等:
沒有相同的生命系統及食物鏈級等。但諸般物種受制於天性,無法做出選擇,唯有人類,有能力意識自己是人類,有能力在心靈層次上不斷提升自己。所以在諸物種階層中,我們可以選擇非奴役的關係,而是合作的關係。但如今物化的世界卻明顯是人類視萬物為奴的惡果。所以不同階級的人,才需要發揮慈悲之心,以調和諸「有情」。但這又不是破壞食物鏈,那是道的一部份。慈悲在此就顯出其意義:
一方面意識到求生(一己之私)所造成的錯覺(諸相),而使人類我執愈來愈重而離樂得苦,另一方面捨己為人(或熄滅自我)即能回歸大道,離苦得樂。那麼,不管因小我或大我而剝奪他人的生命,都不會是慈悲的行為,反而更加讓我執猖獗罷了。何況在大我中的小我,又有多少能力及機運可以自外於大我?
所以生存資源較多的階層,才要發揮慈悲之心對待生存資源較少的階層啊。
另外,關於佛教中「有情」的定義,不包括植物。雖然近代生命的定義是包含的。其中佛教的區分在於「意識」能力的高低,包含了能量及心理學、腦科學的種種不同,提供您參考。

2010年5月2日 星期日

從98歲的眼中望出去

今天外婆98歲的生日宴,很意外地看到她出現在餐廳,也很意外地看到她和以前大大不同,畢竟98歲了。會不會讓樂樂更加不想讓爸比媽咪變老呢?
席間,外婆不斷地用她的雙眼掃描著四週。尤其是我懷裏的安安。安安沒有樂樂那些感想 - 經過4年4個月的五蘊叢集的諸般想法,因為他才9個月大。所以他看著老人家笑了,而且伸手向老人家頸部的圍兜抓去。老人家沒反應,她在想什麼?好幾次,外婆望著我,我回望著她,然後對著她笑,她反而將視線移開。她是否還記得我?如果在思想、心智、情緒之外還有一個真我(或意識)存在,那麼認得我的是外婆的真我,還是她的思想記憶?
許多人年紀大了之後,常有身體不太靈活的時候,相信此時意識仍然清明。但是如果是腦部受傷的人,是否意識一樣清明呢?如果真我仰賴眼耳舌鼻身意等六識跟外界交換資訊,那麼在六識都不太靈活時,真我是否可以保持清明?腦部輕度中風時,有可能會忘記某些已學習的生存能力,例如下樓梯的方法。但是真我可否意識到自已無法下樓?真我向腦部汲取記憶資料才能操作這個身體?還是真我明白這些方法(下樓梯等),但卻無法操作身體?
良久,諸親友已半酣,讓我想起第一次大醉之時 - 身體無法控制自如,神智(真我、意識)倒是清醒得緊,曉得要保護自已,曉得要回家好好躺下來。那麼藉酒裝瘋和以酒壯膽又是如何呢?是否只是暫時抛下平常約束自已的種種法律、道德,去做自已想做的事?MIT也的確有研究可以改變人的道德觀 - 只要刺激特定的腦部位。相信有些行為是思想、心智引導的,而有些是卻是真我意識引導的,所以有人會酒後瘋,有人會一如平常。
同樣是98歲,有人仍是心臟外科的手術醫生,也有人照常砍著柴。但外婆中過風,還有著糖尿病。那麼這樣的身體又會如何引導心智、思想、情緒呢?失去了靈敏的感官時,真我如何運作呢?外婆是否認出這個怪怪的外孫和他懷裏的小子?移開的視線又在說明什麼呢?是否她努力地從腦海中尋找,仍一無所得,而無法完成五蘊裏的「識」呢?是了,安安沒有這個「識」,外婆無法完成「識」。也就是安安還未包含,而外婆包含之後,卻未能超越,最後又回歸到相似的狀態了。是否超越後的真我,就不必仰賴身體而能不朽呢?
從98歲的眼中望出去,會是看盡一個世紀之變的麻木或傷感,還是僅有要求身體配合的努力?亦或是真我其實已如如不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