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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4日 星期二

死刑對答

wu:關於"死刑"存廢議題...   近一百年來的歷史,歐美這些所謂先進人權的國家,發動過多少戰爭,殺死的無辜人民更甚死刑所殺死的人數,也許人命的價值不是因為多垮可以評判哪一種才是"罪過"... 如果說因為"反恐"而發動戰爭是一種合理的正義,為保護大多數善良的百姓,死刑的保留何嘗不是為善良的人們保留生活無恐懼的人權... "死刑"不是處罰有罪的人,人都死了還有什麼賠償社會可罰的條件;對於受害者禍受害家屬也不會有所謂等值"賠命"作用;"死刑"唯一的作用,是警世與警惕想要犯罪傷害別人性命自主權的人,作為對等對於不尊重生命、自由、財產等人權的歹徒有一條人類社會最後的共同制約...
huang:我覺得不該用一個小部份來取代整體的全像。當然不能否認的,有典型存在這回事,但永遠也不能否認有獨特的個體。例如用日本對華戰爭來做為日本人的全體象徵,甚或永久象徵。日本發動戰爭時,有多少人不願意打仗?我不清楚,但不會是全部。那麼想打仗的裏面,又有多少是深思熟慮後,認為要打的呢?我想百分比一定更少。
就像我深思熟慮後認為不該繳稅養一票無用之人,但我仍繳了(哈)
另外,也可以肯定的是,西方國家也有大部份的人不知死刑何以存,何以廢。只是我們無法統計死刑是否真有恫赫之力,而讓犯罪的比例變小,因為社會環境變動太快了。但可以明白的是,死刑存在,犯罪的人,或眾人口中「不可寬恕」的人也依然存在。而更值得讓人深思的是-其實每個死刑犯的過錯,人人都可能是幫兇啊。
wu:歷史存在的意義,不在於過去的時間長短,討論一段歷史是多數人或是少數人的共業;歷史的價值是在於對人類生命延續的經驗傳承與教訓警惕,人類社會學的進步就是靠歷史不斷進行演化的結果...
  因果總是相生相隨的,每個當下都是會有選擇權的,也許大多數人都是所謂的平凡人,所以是在於有選擇權的當下,卻沒有選擇讓自己得到不悔的結果,甚至更多的時候更多的平凡人選擇的是會後悔的結果,傷害、殺人的人就是這樣的極端普世價值偏差的選擇的一種,換言之選擇這樣的行為的人所得到結果當然不是可以被接受的;"死刑"就是保障多數人的一種社會價值的選擇權;
不論是哪一種刑法,都會有輕重的爭議性,重點在於每一個人的價值都不一樣;即使是"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也不一定是最正確與公平的民主作法,而"多數尊重少數"也不一定就是最佳的民主風範與德行一樣,有思索才會找到更進步的解決方案(社會或人類共同價值)...
  不平則鳴是一種可選擇的態度,而何種選擇才會造就是"公平"的結果,這是不可對等而論的,多數人或少數人都有過選擇權,保握當下就是每個人對於自己的選擇權提出什麼樣的聲音,人類社會與生命存在的正義才是凌駕於所謂的國家和政治正義之名之上...
  平等互惠的對待當代的普世價值,即便不是最好"公平"律法,但也會是維持現代秩序的一種方法,人性本善與人性本惡都是一體兩面,中庸之道在於維持這一體兩面的平衡,個人認為"死刑"絕不是最好與最終處罰方式,但是對於現階段的人類生態,這是一種維持生態善惡平衡的一種有用的方法。佐證在於人類過往數千年的歷史裡,一段亂世重典的朝代過後,可換來的是100~200年太平盛世,個人認為"死刑"的人命價值便是為後世消極警惕,與積極的教育造就太平...
huang:很高興看到對於死刑存廢的討論,而不是一味對死刑犯的情緒性批判。
人類社會的演化的確是靠著時間及種種歷史教訓。所以西方社會的進步,也在於至少看起來相容於廢止死刑,而台灣則不相容。
有關於當下的選擇,的確是一個需要考慮的重點。從一級謀殺來看,台灣是判死刑的。但是如果是盛怒之下而起的殺機及行為,大部份都得到法院的減刑。其原因就在於沒有人能夠自外於情緒(在此不必討論得道者XD)。但是一級謀殺者有選擇權嗎?從系統觀及心理學來看,答案也是否定的。並不是每個人都受到良好(或極好的教育),知道守法很重要、也不是每個人都有十足的理性來判斷每個他遇見的事。從父母如何對待子女,到學校團體生活、社會媒體教育,每件事都形塑了個人的性格及他所未能察覺的潛意識。人真的有選擇的機會嗎?人真的有所謂自由意志嗎?一個人對事物的看法,受到的制約不勝枚舉-媒體廣告的暗示,家庭成員的同化,同儕的壓力...。試想,當課堂上的老師未得到信任時,和你喝酒吃肉的同學及外面兄弟會不會得到較高的信任?又試想,社會什麼時候掀起減肥風而認為瘦的女人才美?(相信50年之前太廋的女人,多少會被認為是貧窮的象徵)我們真的有把握找出真正發自內心,完全未被異化的美女典型嗎?又試想,多少人未具備思考能力,只靠眼前的狀況行事?我們的情緒及理智引導著我們,而有多少時間是理智完全缺席而造成所謂情緒失控的?更何況對於情緒的處理,大部份是習自父母、及和父母相處習得的方法?我們無從百分之百確切得知極其冷靜的殺人魔是否全靠“理性“殺人,但我們不能因為有人罵了皇帝,就禁止所有百姓說話。因為大多數人都是平常人。平常得受潛意識指引,平常得為了求得生存而妥協,平常得以自已學到的法則來求生存,而不是社會的法律。
死刑的存廢,我認為不是著眼在刑罰的輕重。而著眼於人類自覺到無權去判斷另一個人的價值,更何況是奪去其生命。也因此,許多西方的素食主義者,不是因為宗教的威脅才茹素,而是出自於一種普世的關懷,認為沒有所謂絕對的公平,也因此沒有所謂絕對的正義。什麼樣的普世關懷?生存資源的實質不平等,而造就了不同階級,但不同階級間不應是奴役的關係,而應是合作的關係。如果資源比你多的人可以奴役你,你願不願意?多數人不願。但實際上這種情形存在嗎?我猜想多數人用力的點頭。但我們仔細想想,我們是否實質地奴役了其他的階級?是的,因為工作時數和所得不同。因為能力不同,地位也不同。因為腦的進化程度不同,所以許多本質上不同。於是有些階級成為盤中飧,有些階級成為饕客。所以我們自問是否真的有權判斷生存資源少於我們的階級嗎?以及他們求生的過程是否合乎“正義“?誰的正義?或許又有人問已經有了數億身家的人,還要貪污,就是罪無可逭。這種想法中隱藏的邏輯是,生存資源必為金錢物質。難道不可能是金錢物質所包覆的不安全感、對“父母親的愛“的渴求、和自尊自信?
這也回應了所謂現階段的人類生態問題。這個世界被物化了,人類社會誤認在物質科技的成就是一種完全的進步,卻忽略了心靈上的枯竭。我們被教育成追求各種成就,以滿足心中的空虛,我們以物質享受來填補內在坑洞。尤其是這個時代才需要廢止死刑。因為他們沒的選,他們的錯,國家社會的系統要負大部份的責任。尤其是我們不經意、或在無知的情況下助長的錯誤價值觀。包括如何看待物質不夠豐裕的人,包括如何被情緒及無明摭掩而造成的衝突,甚至造成孩子個性上的偏執,也包括我們不斷地付錢給第四台,助長物質文明及資本主義,讓商業形塑我們的審美觀、價值觀,還包含我們如何傳遞資訊給下一代-那些人你羨幕,那些人你蔑視,那些人你...。重法不可否認的可以得到秩序,但人心的和平喜樂,永遠來自關懷、體諒及自省。
另外,對於犯罪者的選擇,我寫得不夠清楚。應述明為一種是理性未引導其行為和另一種是他們根本不認為是犯法。
wu:不論是"贊成"或"反對"都必須要知道自己的中心思想是為誰而戰?為何而戰?
至於個人現階段仍維持贊成的原因,僅是取決於目前還沒有更加有效嚇阻與防範犯罪的方法...

不論是哪一種生存之道、循環之法都是有捨亦有得,諸相最終是空...

倘若同意"萬物平等",所有的生命都會是在同一個基準點上,每日所食,哪一種不是剝奪其他生命所得,即便是吃素食所進食的一草一葉又何嘗不是一個生命,生命的價值是在成全另一個生命或其他的生命...生存的法則,就是"自然"賦予的道法,人處其中法不離道,道自然會運行生生不息...天道無私無仁,勢必須靠人道行義,以求得"仁"...
"非心"為"悲",接不在本位與其位才能真得同理心,"悲者"非"義"也;"艸絲連心"為"慈","慈者"非"仁"也,此亦為天道,育德於眾(人性本善論)、善惡終有報(人性本惡論)才是管理社會群體之大法...
huang:有效嚇阻及防範犯罪其實都隱含了一個人必須對他的所有行為負責的邏輯在內。但事實不然,尤其是在處理死刑這種議題上。只因為我們不能將系統的問題,歸咎在一個victim身上。即使我們無法找到有效嚇阻及防範犯罪,我們也不能讓剝奪他人的生命以成就就大我(社會國家)之私。我也只是相信這件事。
佛教初立之時,其目的在離苦得樂,而將其法傳諸世人。其本意也在於慈悲的大願。如果一切是空,那麼又何必慈悲呢? 佛陀又何必傳法?
據我所知所謂"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即在我們的專注力已經強到可以分辨大腦在人類學習生存之道而給予的錯覺。也就是得以照見五蘊皆空。而這種路途也可能是人類再次進化的方向之一。
日本的佛教對於佛陀所言:「天上天下,唯我獨尊」的說法是: 在這宇宙中,有使命是唯有我輩(人類)才能完成的。這個使命是什麼?
我沒有研究,答案可能是考古學才能提供。而我的猜測則是調和"有情",讓人類繼續進化。所謂萬物平等,並不是一個事實,或許道顯化為萬物,但實質上萬物的確不平等:
沒有相同的生命系統及食物鏈級等。但諸般物種受制於天性,無法做出選擇,唯有人類,有能力意識自己是人類,有能力在心靈層次上不斷提升自己。所以在諸物種階層中,我們可以選擇非奴役的關係,而是合作的關係。但如今物化的世界卻明顯是人類視萬物為奴的惡果。所以不同階級的人,才需要發揮慈悲之心,以調和諸「有情」。但這又不是破壞食物鏈,那是道的一部份。慈悲在此就顯出其意義:
一方面意識到求生(一己之私)所造成的錯覺(諸相),而使人類我執愈來愈重而離樂得苦,另一方面捨己為人(或熄滅自我)即能回歸大道,離苦得樂。那麼,不管因小我或大我而剝奪他人的生命,都不會是慈悲的行為,反而更加讓我執猖獗罷了。何況在大我中的小我,又有多少能力及機運可以自外於大我?
所以生存資源較多的階層,才要發揮慈悲之心對待生存資源較少的階層啊。
另外,關於佛教中「有情」的定義,不包括植物。雖然近代生命的定義是包含的。其中佛教的區分在於「意識」能力的高低,包含了能量及心理學、腦科學的種種不同,提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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